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山东省第三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和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规范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表1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名称/工种
序号 |
职业名称 |
职业编码 |
工种名称 |
级别 |
1 |
电子商务师 |
4-01-06-01 |
网商 |
4、3 |
2 |
电子商务师 |
4-01-06-01 |
跨境电子商务师 |
4、3 |
3 |
健康管理师 |
4-14-02-02 |
|
3 |
4 |
制图员 |
3-01-02-07 |
|
5、4、3 |
5 |
保卫管理员 |
3-02-02-01 |
|
3、2、1 |
一、报考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 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二、报名资料
②申报表(word或WPS版)及①③④⑤⑥⑦⑧⑨的电子版或扫描版资料存入用姓名命名的压缩文件,汇总发给报名处负责人,用于学校、区评价科、市评价科审核;
审核合格后考试前把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项资料交给报名处。
提示:纸质材料用曲别针别着,不要订书机订(后期要统一装订成册,起钉困难纸会烂)。
社会人员 |
应届毕业生 |
③工作年限承诺书(附件2) ④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 ⑤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单位要与工作证明盖章单位一致) ⑥现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⑦学历证书(或学信网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 |
⑨学生证复印件(或学信网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 |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附件1); ⑧电子照片一张(白底,小于20k,jpg格式,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
三、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附件:
1. 山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
2.工作年限承诺书
3.工作年限证明
(注:以上附件按要求自行打印并签名。)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
2025.6